
全国政协委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
新京报3月12日报道 昨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说,他已提交提案,建议《刑法》增设“欠薪逃匿罪”。
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“两高报告”后,朱征夫说,当前刑法对恶意欠薪没有相应处罚条款,一些企业经营者漠视劳动者权利,有的甚至把欠薪作为一种牟利手段。对于已发生的欠薪逃匿事件,现行法律无力追责逃匿的企业主。因此,亟需在《刑法》中增设“欠薪逃匿罪”。 (本文来源:新京报 作者:魏铭言)
上一篇:返回列表
下一篇:陈锡文称司法无作为致小产权房四处开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