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17日,大余县法律援助中心“人民法院工作站”揭牌仪式在县法院隆重举行。县法院院长伍振海、副院长李皋彬、县司法局局长苏健林以及我所刘昌红主任出席揭牌仪式,县法院、县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律师事务所律师、法律工作者参加仪式。
随后,县司法局局长苏健林也做了讲话,法律援助中心“人民法院工作站”,将法律援助由过去的“等上门”变为“送上门”服务既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、增加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,也是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“一站式对接”的崭新工作机制。 县法院副院长李皋彬在会上首先做了讲话,他表示,此次成立法律援助中心“人民法院工作站”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、四中全会会议精神,让困难弱势群体享受到均等及时的法律服务。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、以事实为依据,充分保障群众的权益;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,以良好的态度、优质的服务面向群众;始终坚持以分工协作、职责明确的工作模式,明确责任、协同办公。 随后,县司法局局长苏健林也做了讲话,法律援助中心“人民法院工作站”,将法律援助由过去的“等上门”变为“送上门”服务既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、增加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,也是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“一站式对接”的崭新工作机制。 我所刘昌红主任作为律师代表做了讲话,他表示,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,将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法院工作站的衔接工作,借助人民法院工作站的优势,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,收集汇总复杂、疑难法律问题,及时向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反映;引导符合条件的涉诉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;对符合条件的刑事速裁、刑事自诉意见刑事和解案件提供法律帮助,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当事人息诉化解工作,开展法律援助宣传。法律赋予我们这一神圣的使命,责任重大,我们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,做到应援尽援,应援优援。为我县的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! 最后,县人民法院院长伍振海、县司法局局长苏健林共同揭牌。
(县法院副院长 李皋彬) |
(县司法局局长 苏健林) |
(江西启光律师事务所 主任 刘昌红) |
(县人民法院院长伍振海、县司法局苏健林 共同揭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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